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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亚青
摘要: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奠基石,企业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西企业信用管理在“源动力”、道德、宗教、经济、法律及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是制约中国企业信用管理滞后的关键所在。扬长避短、因地制宜、有的放矢才能做好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才能打好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才能使中华民族牢固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关键词:中西;信用;企业信用管理;环境;比较
一 企业信用管理的产生及内涵
基于现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信用销售和企业信用管理实践起源于1830年的英国和1837年的美国,其标志是征信公司及相关的调查服务业的出现。当时的信用管理(Credit Manage.ment)(又称企业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赊销进行科学管理的技术,目的是提高企业赊销的成功率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成功率。而现代意义的企业信用管理是指:通过制订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对客户信息收集和评估、信用额度的授予、债权保障、应收帐款回收等交易环节进行全面监督,以保障应收帐款安全和及时回收的管理。中国虽有源远流长的信用文化,在周代就有了书面和口头 形式的契约经济信用,但现代意义的企业信用管理则发育得很迟。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交易以信用交易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占全部销售额的90%以上)、社会进入信用经济时代时,中国的经济才开始复苏和腾飞。短短的二十来年,中国大部分的商品完成了从稀缺到剩余的过渡。正是这种转变使得中国的企业开始了信用销售的尝试,但由于对信用销售的一知半解和国内信用环境的短缺,社会出现了大量的三角债、坏帐等,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均出现迷失现象并有进一步泛滥之势。为有针对性地搞好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深入研究中西企业信用管理环境意义重大。
二 中西企业信用管理环境差异分析
(一)中西企业信用管理的“源动力”不同。
以英、法、意为代表的西方列强,在经过中古时期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十七、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工业革命后,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到十九世纪中期,以英、美为首的西方国家产品生产逐步由“供不应求”变为“供需平衡”乃至“供略过于求”,产品市场营销由“以产定销”转变为“以销定产”,为了扩大产品销售额、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同时也为了降低赊销而带来的坏帐风险,英国于1830年、美国于1837年出现了专门收集和提供企业信用服务的征信公司。如国际著名的美国邓白氏集团(Dun&Bradstreet)(Lewis Tappan在ArthurTappan and Company失败基础上于1841年建立起The Mercantile Agency,随后The Mercantile Agency在1851年由其唯一所有者R.G.Dun改名为R.G.Dun&Co。同期,辛辛那提的律师Jhon M.Bradstreet在1849年创建了The Bradstreet Compa—ny,到1933年R.G.Dun&Co和The Bradstreet Compan司最终合并成Dun&Bradstreet) ,它的创立就适应了当时美国经济结构迅速变化、贸易区域急剧扩张、制造商和供应商急需信用交易去扩张市场的需要,它为美国南北贸易双方提供对方背景及资信咨询服务、为增进双方的了解与信任、解决南北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为广大企业展信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另外,全球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唯一的欧资国际评级机 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Fitch)和美国著名的投资顾问公司、全美最大的证券组织和世界最大的金融统计资料和其他信息资料的出版商标准普尔公司(S&P),从成立之初也一直致力于帮助解决市场透明度问题,帮助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为市场有效率和企业效益的提高做出了不懈努力。然而,在顺应时代要求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企业和社会都取得一定效益的情况下,英美等国发现仅靠企业自律、道德和行业约束而缺乏政府强制力量(如法律法规、司法执法等)的支持还远远满足不了企业信用管理需要,故直至二十世纪,欧美等国均存在严重的信用危机。如股票市场造假、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企业向银行借款炒股层出不穷,股市泡沫接连发生,进而产生欧洲连续三次的金融危机和股市崩盘。英国政府在万般无奈之下,禁止股市上市公司运营达150年之久;法国政府则禁止银行运营达100年之久;在l929——l932年间,美国股市和投资者信心一起崩溃⋯⋯经过如此严重的信用危机的冲击,痛定思痛的西方国家在二十世纪中后期纷纷加强了社会、企业信用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信用法律制度。如美国目前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大约有l8项,基本都是在l96o——l980年建立的;在欧洲,最重视信用管理相关法律建立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奥地利,前联邦德国于1970年建立并实施了《分期付款法》、《个人数据保护法》;英国议会也在1970年通过了《消费信贷法》;在亚洲,日本的《分期付款销售法》于1961年生效,等等。正是由于这些国家和政府后期强制性制度和规范建设,才使得它们顺利迈上征信国家之路。可见,西方国家企业信用管理走的是一条企业自发实施、政府辅之以规范之路。
新中国的企业信用管理较西方国家有明显的差异。因为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界三中全会之间近30年时间里,实施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个人信用、商业信用几乎都处于被禁止、取消、废除的状态。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企业、个人才逐步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信用问题才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旧的国家信用包办一切信用模式的迅速退出,新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空缺,致使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出现了严重的社会信用问题,假冒伪劣猖獗、企业“三角债”严重。199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社会信用问题,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萌芽。同期,一系列以信用评价、信用调查、信用担保、讨债追债等信用中介陆续涌现,则意味着我国企业信用管理迈出了第 一步。
然而,尽管有国家的大力提倡和支持,有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大力“鼓吹”,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仍然是进展缓慢且收效甚微。中国这种以国家引导为主、企业被动实施的信用管理模式,由于其源动力来自外部,缺乏企业内部的有机配合,效果太差,这种模式亟待改变。
(二)中西传统道德基础不同。
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和准则。道德可分为公德和私德两大范畴。“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④。换言之,公德是人们在公共生活中所应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可称之为“社会性道德”;相对公德而言的,私德是在个人生活领域的道规范,可称之为“宗教性道德”。一般而言,中国人重私德而轻公德,而西方人则更重公德些。中国号称“礼义之邦”,但中国人讲礼义、讲道德、讲敬老、讲敬上往往只针对小圈子而言,比如遵守家庭的、亲戚的、朋友的、单位的、熟人的道德规范.而一旦脱离开这种血缘、类血缘、地缘关系,一旦进入一种陌生环境,就往往忽视那些本应该共同遵守的东西,甚至有意破坏那些明文规定的文明的公约或守则。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横马路、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并乱扔烟蒂等等缺乏公德的现象在中国屡见不鲜。中国社会之所以出现这种“私德有余,公德不足”的现象,主要在于中国把道德当手段,使讲道德具有了强烈的功利目的。在中国这种“工具性道德”基础上发育出来的“信用”,自然只能是一种“乡土信用”或“类乡土信用”,这是一种只在首属群体和熟人社会起作用的“特殊信用”,它不具有普遍适用价值。
西方国家虽被中国传统称为蛮夷,但缺乏公德的现象却远比中国少。有些西方国家的人们虽没中国人尊敬父母.甚至父母子女之间相互算计、夫妻之间斤斤计较,但他们在公共场所却彬彬有礼、循规蹈矩。在这些国家,道德已成为一种生活目的,人们讲的是“目的性道德”。在这种人们不把道德作为手段而是作为目的去享受的环境下,西方人便较好地脱离了家庭的、亲圈戚的、朋友的、单位的、熟人的种种血缘、类血缘、地缘关系的束缚,他们往往待家人、亲戚朋友如同陌生人(换言之,他们待陌生人也如同家人、亲朋好友),在此道德基础上发育起来的信用便是一种“普适信用”,是一种更能适合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信用。
(三)中西传统宗教影响不同 。
人们的信用思想、信用行为不仅受经济、科技、文化、道德等因素影响,同时它也受宗教信仰影响。基督教、伊斯兰教与佛教号称世界三大宗教,它们不仅对中西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对中西经济发展、中西信用理念和行为产生深厚影响。
中国社会主要受佛教影响较广、较深。众所周知,佛教创立于公元前6世纪,创始人为悉达多·乔答摩,佛教徒尊称为释迦牟尼,简称为佛陀(觉者)。公元纪年前后,佛教开始由印度传人中国。由于传人的时间、途径、地区和民族文化、社会历史的背景不同,中国佛教形成了三大系:即汉地佛教(汉语系)、藏传佛教(藏语系)和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佛教教规允许僧侣放贷取利。如阐释佛教戒律的《四分律行事钞》卷中《随戒释相篇》引《十诵律》说:“以佛塔物出息,佛言:听之。”可知佛教古律即允许以佛门财物“出息”,获取收益。关于出贷的利息率,佛教内律早有规定,《行事钞》卷下四《赡病送终篇》云:“《善生经》,赡病人不得生厌,若自无物,出求之,不得者贷三宝物,差已,十倍偿之。”也就是说,出于慈善目的,可动用三宝物出贷,但需以十倍的利率偿之。如此高利,远远超过世俗通行的“倍称之息”。佛教在允许放贷取利的同时,也提倡慈善救世,众生平等。按佛教传统,寺院非但要供应本寺常住僧人衣食,还要招待过往客僧,视僧物为僧众共同所有,即“十方普同,彼取自分,理应随喜。”至于接济救助一时落难的俗人,既是扬经布道之需,也是扶贫助弱的善举。凡此诸种,皆需有充足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将寺院富资余财有偿地借贷给需要接济之人,既属慈善之举,可以扩大佛教影响,又是一个稳妥的取利渠道,比起单纯依赖信徒施舍捐赠要主动、可靠得多。佛教的这种放贷取利和慈善救世、众生平等的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灿烂的信用文化,推动了中国古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古代中国佛教寺院这种放贷取利的信用由于借助了“佛祖”的“神秘力量”而得以实现,且放贷的范围和频率也相当有限,其提倡的“众生平等”也仅仅是宗教上的平等,并不包括经济地位的平等(比如说当时的佛教并不反对奴隶制度,相反还通过“造业轮回、因果报应”的学说为现实生活中的不平等辩解),故在佛教影响下形成的信用其本质尚属“特殊信用”、“乡土信用”范畴,时至今日也没能很好转化为现代信用。
西方国家主要受基督教、伊斯兰教影响较广、较深。基督教起源于一世纪巴勒斯坦地区,崇奉耶酥为救世主。基督教分许多派别,主要有罗马公教(中国称天主教)、正教(亦称东正教)和新教(中国通称基督教或耶酥教)等。基督教的信用思想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早期禁止贷放取息,即无论是“金钱、实物或其他贷放行为,均不准取利息”;中期则严格禁止高利贷。因为中世纪的西欧是一个经济落后和经济理论欠缺的时代,教士讨论经济问题完全由伦理观念出发。在此时期,他们关注最多的就是高利贷问题,高利贷禁令频出(如教皇亚历山大三世曾经颁布处罚高利贷活动的具体规定:教士犯了此罪,逐出教会;普通人犯此罪,死后不得行基督教葬礼。教皇格利哥利十世也颁布过类似规定:凡经营借贷取利的人要驱逐出境;凡经营高利的人,死后遗嘱无效),几乎贯穿整个中世纪。然而尽管教会严厉禁止高利贷,但高利贷并未因此禁绝,反而更加猖獗。因为中古时期,商业发达,资本增多。资本的需求量增加,使借贷取息成为无法避免的事实。随着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时代的到来,晚期的基督教逐渐废止了高利贷禁令。就正如曾强烈谴责高利贷活动的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和新教思想家马丁·路德最终也无可奈何地说:“贷款付息不可一律加罪,但也不能一律准许,应该以是否公平、慈善为准。”由此可见,基督教信用思想的演变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也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为其后期转变演化为现代信用做好了铺垫。
伊斯兰教起源于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创始人为穆罕默德。伊斯兰一词原意为“顺从”,指顺从安拉(中国穆斯林亦称真主)的意思。伊斯兰教经典教义认为,一个人应当靠自己正当的工作去赚取生活所需,这不但是一项职责,也是一种美德。真主安拉尊重所有只要不是下流卑鄙或错妄邪恶的一切谋生行业,商业交易很受重视,但任何一桩交易,只要是涉及不公正、欺骗或剥削,均为伊斯兰教的律法所严禁。在这种原则指导下,形成了伊斯兰教准许借贷,但严厉谴责高利盘剥的信用思想。同期,伊斯兰教还打破穆斯林之间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界限,号召所有穆斯林,不分种族、部落和家族团结合作、“施舍济贫”,追求“和平与安宁”,以造就“穆斯林都是弟兄”的诚信、平等、和睦处的理想社会秩序。伊斯兰教这种抛弃血缘、地缘关系,追求
公平合理的借贷取息的宗教文化和经济信用,为其向现代信用的转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中西社会经济基础不同。
信用是市场演进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重要性随着市场的扩大和交换的复杂而日益凸现,从而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线。欧洲国家经历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后,在18、19世纪走出了社会分工专业程度不高、交易市场范围狭小、交易数量少、产品商品率低的经济低迷状态,美国也在“南北战争”后,经济出现了高速发展。伴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提 高、交易市场范围扩大、交易数量激增,西方国家原先人格化的交换形式(又称简单的交换形式)被打破,非人格化的交换形式得以确立。在非人格化的交换形式中,由于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与空间复杂多样,加上信息不对称,使得交易成本大大提高。为切实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促进资本的自由流动、充分动员和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为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更好实现政府宏观管理目标,为促进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世界市场的规范统一,信用制度便应运而生,信用生产、信用交易、信用管理等信用理论与信用实践便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热点和核心。
中国不同于西方。新中国成立后,实施的是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企业成了政府附属物,企业生产、分配、交换均由国家统包统配,政府信用一统天下,商业信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几乎空白。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了经济体制的转型,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瓦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在这个转型期间,原有的国家包办一切的社会信用体系逐渐弱化和退出,但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信用体系却未及时建立,企业(包括社会、个人)出现信用迷失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五)中西社会法律文化不同。
法律是人们社会行为强制性规范的集合,它除了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技术和手段外,同时也可以作为体现特定社会价值和目的的一种文化。西方人的社会生活十分依赖法律,尤其是在现代的欧洲和美国,人们几乎是唯法律是从。在西方,法律与宗教密不可分,如西方文明的代表希伯莱文明中的《摩西五经》被认为既是上帝的诫命,又是人间的法律。在西方文明史中,法律与宗教曾共享同一种仪式和传统,具有同样的权威与普遍性,这引发了西方人对法律的情感,使他们习惯于把法律所体现的正义理想视为生活终极意义之一部分,如同宗教般虔诚地信仰。另外,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社会就已经实行了行政与司法分离制度,古罗马人创造类型多样的严格程序供人们解决问题方法,不但促使了西方法律科学极大发展,同时也极大提高了人们的法治意识水平。在这种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律文化熏陶下,人们的意识、行为自然会烙上诚实守信、慎于承诺、坚于履诺的印记。
相对而言,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身份社会,古代中国沿着由家而国的途径进人阶级社会,法律根据不同的身份确定人们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身份来自“名分”,而“名分”首先来源于家庭伦常关系。家庭作为法律主体而存在,个人附属于家。自然也附属于国,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一切都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格局中进行。由此而来,古代中国的立法者们将法律看作政治工具,把帝国的太平作为主要的目标,在他们看来服从就是保持太平的最好的方法。基于这种思想,他们鼓励人们孝敬父母,推及视同父母的人,诸如老人、老师、官员、皇帝,而被尊敬的人则以爱回报给尊敬他们的人。加之古代中国长期没有独立的司法机关,司法权与行政权是紧密结合的,司法程序也未曾获得过独立的发展,致使古代中国法律科学的发展迟缓,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低并普遍避诉。受这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格局中发育起来的法律文化与发展迟缓的法律科学,以及人们普遍低下的法律意识影响,孕育的自然只能是缺乏平等的信用责任与义务,人们轻视法律、逃避法律,进而违背法律、不守信用尤其是“公共信用”也就在所难免。
(六)中西政治文化环境不同。
政治文化是人们在一定时期、一定社会中对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动的价值评判、态度、信仰和情感的总和,是政治行为、政治过程和政治发展的文化环境基础和主观心理条件,也是影响人们信用意识、信用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⑨。比较中西政治文化,可以发现双方存在很多差异。
首先,从民众对待政治本身的认识来看。自古以来,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政治便是大家的事,政治的目的和功用在于扬善,人们希望通过政治活动的形式提高人的道德修养,追求人的完美,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而在西方人眼里,政治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一种只是用于抑恶的特定目的的手段。任何与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其次,从对待政治家的态度来看。扬善使政治充满了伦理色彩。在传统中国人们心目中,政治领袖具有完美无缺的品德,“圣人出,黄河清”,就是最好的诠释。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培养了中国人崇拜权力,顺从权威的政治心理。因此,在中国这种扬善的文化和心理背景中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往往是偏重人治,而缺乏监督和权力制衡。而西方人的抑恶政治文化则使政治中弥漫着功利的色彩,充满对人性恶的疑虑和防范。在抑恶的政治文化和心理背景中建立起来的西方政治制度,往往注重法治,注意三权分立、互相制衡。
第三,在中国人的传统中,政府官员与民众的距离是难以逾越的。尽管新中国党和政府反复强调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要求官员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民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由于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官员与民众的距离以及目前干部选拔体制存在的漏洞,一些政府官员总是绞尽脑汁地取悦上司而不是真正关心民众,造成民众对官员“尊重有余而信任不足”。西方则不同。如美国的白宫是对游人开放的,总统及其助手总是呼吁民众支持。因为没有与民众的接触就无法赢得民众信任,而没有民众信任的政客注定要失败,故美国民众并不极力回避政府官员,相反却对官员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试图通过平等和认同来影响政府。
第四,西方国家公民日常政治参与意识较强,他们往往从个人利益出发,依靠自己、依靠个人、包括组织非正式团体积极干预政治。而中国公民受传统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儒学思想影响,往往“羞于”从个人利益去参政议政,在通过政治参与解决问题时,更多的是依靠组织,依靠领导。中西政治文化差异表明:中国人政治伦理色彩较浓、尊上意识较强、民主平等意识淡薄、从个人利益出发的参政议政积极性较低,而西方人则政治法治意识较浓、民主平等意识强烈、维护个人权益的日常参政议政积极性较高等。在这种政治文化差异环境影响下,使中国人传统的信用意识和行为表现为唯上信用有余、对下信用不足,道德信用有余、经济信用、法治信用不足等特征。而西方人则表现为经济信用、法治信用与道德信用并举,自由给予信用、平等遵守信用意识强烈,不盲目信任权威、权势等。这也成为制约中国企业信用管理滞后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结论
企业信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非某个因素或几个因素就能决定的了的。上述分析虽从总体上说明了中国企业信用管理 滞后、不健全的原因,但并非表明中国企业信用管理环境就一无是处。相反,中国也有较西方良好的信用基础和信用环境,如灿烂的古代信用文化、现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和指导的政治思想以及由此展开的各种意识形态要素的中国特色政治文化等,关键就在于我们如何发挥优势、避免劣势,如何从思想深处、从工作实际扎扎实实转变观念、踏踏实实办好实事。唯有如此,中国企业信用管理才能跟上西方征信国家的步伐,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才能有坚实的基础,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注:
① Robert Cole,Lon Misher.Consumer and Business Credit Management 一11th ed[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9—310 页。
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组编著:《企业信用管理实用手册》,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 页。
③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3—214页。
④魏悦:《三大宗教的信用思想》,《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版第1期,第9—11页。
⑤张永宁:《扬善与抑恶—— 中西政治文化之比较》,《学术论坛》,2002年版第1期,第149—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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