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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姚 明(政协委员)
近年来,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感到,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还没有完全形成“重视信用”的社会氛围;立法工作滞后;缺乏协调一致的组织和安排;信息平台设施不够完备;缺乏有效的信用评价方法;信用服务体系亟待完善等。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诚信山东”的重要内容。企业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建议:
一、政府要垂范激励。从信用结构来看,政府信用始终是最大的信用,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决不可能建立起良好的企业信用和社会信用。各级政府应把建立健全包括企业信用在内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以树立政府信用为重点,倡导“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尚,决不出台失信于民的政策,不做失信于民的事情,充分发挥政府信用在包括企业信用在内的整个社会信用建设中的示范激励作用。
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平台。加快建立企业特别是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要从规范信用的角度出发,加快信用中介体系建设,将外部征信评级与银行对企业的内部评级成果和有关方面的企业信息信用资源实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覆盖面广的企业信用查询系统,推进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户口”,开列失信企业“黑名单”,并通过各种媒体公之于众,可由工商、税务、计量、物价等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将各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暴露于公众眼皮之下,利用舆论的力量,鼓励守信企业保持荣誉,鞭策失信企业痛改前非。
三、积极推进和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障碍。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构建完善的面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担保体系的外部环境、担保机构发展等)。积极推进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山东民营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促进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也意味着山东经济再创新辉煌。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在对企业信用的评价方法上,可参照国外通行的做法,推行“信用报告”制度。信用报告制度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各使用主体不同的需要,在信用报告中列入所有与信用监管信息相关的记录,以便使用主体对企业信用状况做出客观的评价。
随着企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主体最终应该是市场中介机构。因此,应下大力气培育相关的信用市场,探索建立一批市场化运作的信用中介机构,合理有效地发挥中介市场的作用。同时,政府还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信息可靠性的监督,如对信用中介机构实行“资质评估制度”,在监督和规范中介行业发展的同时,避免信用中介与某些部门之间合谋垄断信用市场的行为。
五、培育全社会讲信用的良好氛围 。政府要着力培育全社会讲信用的良好大氛围,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全社会企业诚信经营的目标,引导企业制定诚信经营准则,强化企业家群体的自律规范和企业职工的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使诚信者拥有市场、拥有客户、拥有竞争力,使失信者失去市场、失去合作伙伴、最终被淘汰出局,以此推动提高全社会企业诚信经营的水准。(湖南省信用企业网) 责任编辑:毛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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