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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湖南省:发布道路运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2026/2/6 9:41:42

  为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构建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后文简称《办法》),覆盖道路运输领域的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两大类主体。

  《办法》共包含总则、评价内容及信用等级、组织实施、信用结果应用和附则共五章二十九条,并附有涵盖各类从业企业及人员的详细信用评价标准、等级对应关系表、复核要求及异议申请表格等19个附件,形成了系统完备、操作性强的一揽子制度体系。

  《办法》量化分级,明确“一票否决”红线。道路运输从业企业的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由行业信用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构成。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设立了严格的“直接认定为D级”红线,如企业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等,将直接被认定为D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则实行扣分制,根据累计扣分值分为ABCD四个等级。

  信用评价结果将直接应用于行业监管与服务。如信用等级为A级的道路运输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办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等行政管理事务中,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可容缺受理等。信用等级为D级的道路运输从业企业,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信用等级为D级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被纳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要求按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